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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祖闳:正视争鸣 完善联规
 发布时间:2015/12/5 浏览次数:2791

 

正视争鸣  完善联规

唐祖闳

十年前,孟繁锦同志于危难中接任中国楹联学会会长。他作风硬朗,思虑敏捷,踏实肯干,办法颇多,很快便扭转和恢复了学会的颓势和声誉。他劳苦功高,有目共睹,谁也抺煞不了;他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,值得人们敬仰和赞颂!

我作为联界一名小兵,亲身感受到这十来年楹联事业的发展变化。但有时也希望,有机会让孟会长能率领他领导的班子坐下来,冷静而全面地总结和梳理一下这些年的成绩与不足,以便更好地带领全国楹联大军继续前进。殊知他75岁之际,却意外地英年早逝,令人唏嘘和痛惜!

在阅读了联界报刊登出的大量挽联及追思文章,又拜读了蒋有泉会长在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之后,情不自禁地胡诌了这样一副对联:

争鸣勿废:规有欠周,两行格律是非混;

评价宜公:事非尽善,十载联坛功过存。

这表明,我这个人微言轻的普通会员,是想借用这副不成体统的对联来警醒一下联界的用事者,以利再战。但对联文辞简短,较为抽象,为了说明问题,我们不妨以《联律通则》为例来陈述一下我的看法:因为这是孟会长亲自决策和推动的大事之一。

事前,我在中楹报2006年9月29日写过一篇题为《取长补短 相得益彰》的文章,其末段说:“作为掌旗联坛的中国楹联学会,有责任也有能力把这次‘联律’的讨论搞好,发动大家各抒己见,百家争鸣,並见诸报刊,广为宣传;经过一段时间之后,也可客观地梳理成几条,提供进一步讨论,让大家採纳:吸取;仅此而已,而不在于“颁布”什么统一的“联律”。事实证明,搞“舆论一律”,过去在政界已有不少失败的先例,更何况是在搞创作的文学界呢!”

不久,报刊公布《联律通则》(试行稿),我跟着写了《学通则谈不足》的文章(见《对联文化》联都投稿版)。一年后,正式颁布《联律通则》《修订稿》,並用一年时间在整个联界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,全力进行贯彻落实。期间,我又写了题为《集思广益 更上一层楼——有关联律的思考》的文章。这次联界报刊不予发表,估计孟会长看了这篇手传的文稿后,他在当年上海的一次学术会上说:“看来反对《联律通则》的人不多了”。现将该文的第四部分两段照录如下:

四、应重视《联律通则》(修订稿)》的后续工作。我的意思是说:我们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大力普及联律的相关知识,以求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;另一方面,也有必要继续探讨《联律通则》涉及的种种问题,而不要造成一种印象,以为有了通则,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。单从字面上理解,“修订稿”还不是最后定稿。因此,在贯彻落实通则的过程中,有疑问还得提出,有异议还得讨论,有语病还得修改。这就叫“实事求是”!关键在继续发扬“艺术民主”、“百家争鸣”的优良传统。

应该看到,这个通则主要在对联形式方面多有着墨,而在内容方面说的是并不多,而且遣词达意欠准确的地方仍不鲜见。例如第一章第六条的“形对意联”就值得商榷。按我的理解,其中的“形对”就包含了前五条,即“字句对等、词性对品、结构对应、节律对拍、平仄对立”。这里存在语意重复、逻辑上种属概念相冲突的疵病。如果此条成立,那么前五条只能作为“形对”的注释。换句话说,联律的“基本规则”,一言以蔽之曰“形对意联”就足够了,而不必并列成六条。须知,“六要素”的六项内容是彼此平行、相对独立、互不拉扯的,而“形对意联”则是带有总括性的。再说“意联”排除了无情对的合法性——它的特点恰恰是上下联联意越不关联越好。又如第二章的第十条(3)“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,平收句忌尾三平”。按理,两者(指上下联)本应同步要求,此处却使用了口径不一的限制词。请问:“尽量避免”与“忌”在力度或份量上是同一的吗?有必要这样区分吗?面对如此自相矛盾的措词,叫人们怎样操作才好呢!

此稿联界报刊以“不合时宜”为由虽未予发表,但送北京中国散文学会,却被评为“一等奖”佳文,並专函邀作者赴京参加学术讨论会,稍觉宽慰!

有一句老话说:“真理有时在少数人手里”,用在这里恐有自诩之嫌。但我至今仍然认为,拙文的某些论述不可忽视,值得联界重视和评论。

其它事例,如孟会长提倡写短联,跟着有同仁就对这些年征联活动进行调查统计,谓除个别短联外,其他获奖联多为中长联,似乎“问题很突出”。有鉴于此,我曾写过一副对联:

联短联长倶是联,难分优劣;

水清水浊皆为水,却有异同。

此联意在表示提倡写短联的导向並不周全。赵龙生先生的《三言两语话对联——  关于对联文体及所谓联律》—文指出:“长联的成熟,是对联文体与诸体划界之完成”,这是颇有见地的说法”。关于这个问题,我在《略谈对联的三分法》一文中指出:“长联是时代发展的产物 ,值得重视和研究”。愚以为,忽视或否定赵文的论点,势必削弱或否定 “对联是一种独立的文体,而非其他文体的附庸”的共识,有碍楹联的健康发展。

再如对联进校的问题,据说现“已有100多所中小学被命为中国楹联教育基地,有的地区甚至“实现了楹联教育进校园全覆盖”。针对这个问题,我曾写过一篇《把握契机,推行新声》的文章,呼吁在青少年中只能推行新四声作联,如果仍然用旧四声,不仅脱离实际,而且会加重学生负担。遗老教遗少,这不是培养楹联接班人的正确做法。但中楹会对此问题一向讳莫如深,含糊其辞,並无明确态度。但是,诗词进校,中华诗词学会就提供了古入声字在新四声中的变化资料,比楹联界要鲜明得多。这个问题不解决好,也有碍对联在新时期的发展。

还有其他事例,这里从略。

人无完人,“事非尽善”。对人对事一分为二好!

上述浅见,尚祈指正。